在制作《指印特征比对表》之前,应对检材指印和样本指印进行初步的检验,以确定需要选取的样本指印。
7.2 《指印特征比对表》的制作步骤和方法
在制作《指印特征比对表》之前,应对检材指印和样本指印进行初步的检验,以确定需要选取的样本指印。
7.2.1 检材指印和样本指印的复制
7.2.1.1 复制的检材和样本指印应当清晰,能真实反映检材和样本指印的原貌及其细节。
7.2.1.2 检材和样本指印的复制,建议使用扫描复制的方法,并根据指印大小设置适当的图像分辨率, 以便能清晰观察指印细节特征。
7.2.1.3 复制的检材和样本指印应保持原有色调,对其色调一般不作调整,但如在复制过程中已经造成指印偏色,可参照原始指印作适当调整,尽可能保持与原始指印色调一致。
7.2.1.4 如纸张背景、复制条件等因素导致复制的检材和样本指印不能凸现,可对其亮度和对比度作适当调整,但反差不宜过大,以既能清晰显示复制的检材和样本指印细节特征,又能反映出纸张等文件载体的情况为佳。
7.2.1.5 复制的检材和样本指印可作适当的等比例调整,但不能对检材和样本指印作单向调整或不等比例调整,防止指印变形;指印规格有调整的,建议加上比例尺或度量标识。
7.2.1.6 检材与样本指印大小规格不同时,要特别注意在复制过程中保证等比例复制,应加比例尺或度量标识,表明检材与样本指印相对规格。
7.2.2 检材指印和样本指印的编排
7.2.2.1 复制的检材和样本指印在《指印特征比对表》上的编排格式通常采用左右或上下格式进行编排,一般左(或上)为检材指印,右(或下)为样本指印。
7.2.2.2 《指印特征比对表》中检材和样本指印应编排整齐,并保持适当的间距,便于标号分析。